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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的预付款合同有效吗 县政府征地卖给开发商合法吗

2022年10月13日  嘉兴合同诉讼律师   http://www.bjsjcssls.com/

  陈兰,嘉兴合同诉讼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买房签的预付款合同有效吗

买房签的预付款合同有没有效


买房签的预付款合同有效,预付款不同于定金。预付款没付全是违约问题,不涉及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的,一般不承担违约。




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预付款与定金具有某些相同之处,但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其区别表现在:


1.性质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债的义务,而是债的担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为。


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


2.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


定金虽然也有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时,还可以起到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没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3.效力不同。


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定金则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抵作价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违约惩罚性。而预付款则没有。


4.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


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5.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在合同中运用广泛,不仅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


而预付款一般只能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买房之前签订的预付款合同是有效的,;而如果当事人在付完预付款之后,突然反悔不想买了,也并不用担心预付款会完整的退还但是很有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出现纠纷的可以联系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县政府征地卖给开发商合法吗

县政府征地卖给开发商合法吗


县政府征地后卖给开发商是不是合法的,主要看征地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有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因素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县政府征地后卖给开发商是不是合法的,主要看征地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有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因素而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