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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多少天之内可以毁约吗?承揽合同技术合同有什么区别?

2022年10月13日  嘉兴合同诉讼律师   http://www.bjsjcssls.com/

  陈兰,嘉兴合同诉讼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签订合同多少天之内可以毁约吗?

一、签订合同多少天之内可以毁约吗

签订合同后不可以毁约,否则要追究违约。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二、合同毁约的是什么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方式。其构成要件下:存在违约行为;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对违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其构成如下:违约行为;损失;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4.定金:《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合同的签订代表双方就有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应当遵照执行,不得违反相关条款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可能存在一些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这种情况下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的,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承揽合同技术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承揽合同技术合同有什么区别

1、签订合同的目的不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就研究开发新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它突出的是一个“新”字;加工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具体的生产和生活需要而订立的合同,是一种重复性劳动。

2、完成合同目的采取的方法不同

技术开发主要通过智力劳动完成工作;加工承揽一般是运用经济和技艺所进行的体力劳动。

3、合同标的不同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可以是下列项目:

①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发展研究新的科学理论的成果;

②新型产品、工艺、材料、系统等先进技术成果或适用技术成果;

③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新方法、保护和改造环境的新方案;

④引进技术的改造和创新;⑤其他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

加工承揽合同则是利用自己的设备、仪器和测试手段,面向社会进行专门项目的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测试、检验、测绘、印刷、安装、广告等业务。

二、承揽合同的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

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主体。

技术合同和承揽合同在合同标的、签订合同的目的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故此在一般情形下,并不会出现技术合同、承揽合同混用的情形,若不慎将承揽合同拟定成技术合同,合同双方也可以协商重新拟定一份合同。